关于印发《扬中市“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扬中经开区、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直各单位:
《扬中市“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扬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3日
扬中市“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时期,也是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以健康中国战略为统领,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高标准推进健康扬中建设,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的关键阶段。按照新时期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和健康镇江建设总体部署,根据《江苏省“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镇江市“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扬中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背景
“十三五”时期,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健康扬中建设为统领,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机构职责有效融合,综合医改有序实施,服务能力显著提升,为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重要贡献。
居民健康水平显著提高。2020年末,全市居民人均预期寿命提高到82.25岁,孕产妇死亡率为0,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为0.63‰和2.52‰,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31.7%。健康扬中建设取得新进展,高水平通过国家卫生城市第四轮复审,实现国家卫生城市、省级卫生乡镇全覆盖,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达99.9%。
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持续提高。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2020年全市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达85元,14类55项服务项目全部落实。规范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完成血吸虫病、地方病、艾滋病、结核病、精神卫生等重大疾病防治目标,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取得重大战略成果,常态化疫情防控机制逐步健全。全市标准化儿童预防接种门诊建设率达100%,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加强市人民医院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中心建设,实施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筛查项目。稳步推进医养结合机构建设,积极推进养老机构和基层医疗机构服务签约,目前全市共建成医养结合机构7家,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规范签约率达100%,全市养老服务机构基本医疗服务实现全覆盖。全市建成江苏省老年友善医疗机构5家,其中,新坝中心卫生院荣获江苏省老年友善医疗机构优秀单位。市人民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加大老年学科队伍专业化建设,不断提升老年医疗、护理和康复治疗水平。
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日益增强。全市建成9个镇江市级临床(中医)重点专科(建设单位)、3个省级基层特色专科。市人民医院通过县级医院服务能力推荐标准评审,成功创建国家级卒中中心、胸痛中心和镇江市级创伤中心。持续实施人才强卫工程,柔性引进24个高层次专家团队,建立26个名医工作站(室),培养农村订单定向本(专)科医学生65人,开展基层卫生骨干人才遴选,探索推进基层医务人员“县管乡用”试点。推动社会力量办医,落实“放管服”要求,全面放开相关类别医疗机构准入,2020年社会办医疗机构总床位数占比达12.45%,“十三五”期间全市新增社会办医疗卫生机构46家。
中医药事业发展稳步推进。全市组建中医联盟3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实现全覆盖,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医阁”建成率达到50%,建成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角3个,备案制中医诊所达到18家,中医药服务体系基本健全,服务可及性进一步增强。87.5%的村卫生室开展中医非药物疗法,开展6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占比达到100%。创成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成镇江市级基层中医特色专科2个,省级基层中医特色专科1个。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入推进。不断探索整岛一体化医疗服务格局,组建全市医疗卫生单位共同参与的县域内紧密型医共体。依托“五大中心”(检验中心、病理中心、心电中心、影像中心、消毒供应中心),开展“领办、共建、专科联盟”等多种形式共建,推动专业技术人员流动和分级诊疗落实,带动全市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加强医药卫生行业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建设,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全市各级各类医院全部完成医院章程制定。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动公立医疗机构优先配备合理使用基本药物。深化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制度改革,巩固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进医保按病种分值付费(DIP)国家试点和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DRG)省级试点工作。加快推进智慧医院建设,大力推行预约诊疗,推进二级医院门(急)诊电子病历系统升级改造。推动医疗服务模式创新,规范设置日间病房,推广多学科联合诊疗。
“十三五”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类别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2020年
完成情况
2020年
规划目标
健康
水平
1
人均期望寿命
岁
82.25
81.5
2
孕产妇死亡率
1/10万
0
≤5
3
婴儿死亡率
‰
0.63
≤4
4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
2.52
≤5
疾病防控与爱国卫生
5
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
99.87
≥95
6
肺结核发病率
1/10万
29.95
≤30
7
因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和糖尿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
%
9.62
12.04
8
登记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
%
98.31
≥90
9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
31.7
30
10
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
%
99.9
≥99.5
11
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
%
97
≥95
12
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
%
106.5
≥98
卫生监督
13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食品类别的覆盖率
%
100
100
资源配置
14
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
张
3.73
≥4.5
15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
人
2.5
≥2.5
16
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
人
2.49
≥2.5
17
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
人
6.03
≥4
医疗保障
18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
%
24.0
≤28
19
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规范化建档管理率
%
90.89
≥80
智慧健康
20
县级以上医院面向基层远程医疗服务比例
%
100
≥70
二、机遇和挑战
“十四五”时期,将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始终将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在健康中国战略实施背景下,卫生健康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作用更加凸显,健康越来越成为群众关心的重大民生福祉问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全面部署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现代医疗卫生体系、深化健康扬中建设,人民健康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进一步夯实。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健康、养老、医疗等领域消费需求被进一步激发,人民健康需求呈现多元化发展,将有力促进健康产业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健康服务深度融合,为创新医疗卫生服务形式、提高服务效率、改善服务体验创造了有利条件。
“十四五”时期,卫生健康事业仍面临着诸多新的风险和挑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传统和新发传染病相互叠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有发生,建立完善现代化公共卫生治理体系、提高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刻不容缓;人口老龄化加剧,全面三孩政策实施,妇幼保健、老年人医疗、康复、精神、长期护理及托育等服务需求加速增长,卫生健康供需矛盾依然突出;优质医疗资源不足和机制体制运行不畅、医学“高峰不高”和服务“基层不强”、“三医”联动不足和医防融合不够等卫生健康领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亟待得到根本解决。
三、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二十大精神,坚持新时代党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全面落实健康镇江战略部署,大力推进健康扬中建设,以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中心,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医药卫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优化资源配置,补足短板弱项,强化体系整合,创新体制机制,提升服务能力,打造优质高效的整合型、智慧化卫生健康服务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推动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迈上更高层次,为谱写“强富美高”现代化新扬中建设作出积极贡献,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健康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生命至上、健康优先。始终将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卫生健康工作的根本出发点,深入推进健康扬中建设,推动形成有利于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和政策制度体系。强化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公益性、公平性和可及性,不断优化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高质量卫生健康服务。
2. 坚持政府主导、多元共建。推动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作用,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医疗卫生事业,增加医疗卫生资源供给、优化结构,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需求。鼓励个人、家庭、社会积极参与健康行动,构建多元共建、共治共享的大卫生大健康建设格局。
3. 坚持防治结合、中西医并重。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建立医防协同长效机制,由“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提高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坚持中西医并重,强化中医药治未病理念,让中医药服务覆盖预防、治疗和康复全过程。
4. 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发展。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优质资源区域均衡布局,完善治理体系和运行机制,统筹预防、治疗、康复和健康促进等服务,推动制度、管理和技术创新,促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5. 坚持系统思维、问题导向。统筹发展和安全,提高重大风险防范处置能力。抓住问题关键,统筹谋划、协调推进,优化全方位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推动公共卫生服务与医疗服务高效协同、无缝衔接,推进卫生健康服务品质加快提升,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就医体验。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卫生健康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应急处置能力显著增强,居民健康素质持续提高,优质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更加均衡。到2035年,全面建成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运行高效的整合型、智慧化、高品质的现代化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成与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要求相适应的健康扬中。
——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至2025年,全市人均预期寿命83岁左右,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持续保持较低水平,居民健康主要指标位居全省前列,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提高到36%以上。
——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以“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为引领,基本建成以市人民医院为龙头,市中医院及公共卫生机构为骨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支撑的整岛一体化医疗服务体系,全市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初步建成强大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显著增强,以预防为主的健康管理体系进一步建立。“互联网+医疗健康”取得新进展,互联网医疗服务进一步普及,医疗健康大数据应用进一步拓展深化。
——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优质医疗资源进一步下沉,医疗卫生资源区域布局、城乡分布更加科学合理,分级诊疗制度有效落实,城乡“15分钟健康服务圈”提质增效。健康投入更可持续,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在24%左右,保持在全省低位水平。
——行业治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强化卫生健康法制化建设,卫生健康行业管理法治化、标准化、智慧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初步建成覆盖全行业、全要素、全流程的智能化监管体系,推进卫生健康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医疗卫生服务整体效能明显提高。
扬中市“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主要指标
领域
序号
主要指标
单位
2025年
性质
健康水平
1
人均预期寿命
岁
83左右
预期性
2
健康预期寿命
岁
同比例提高
预期性
3
孕产妇死亡率
/10万
≤7
预期性
4
婴儿死亡率
‰
≤4
预期性
5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
≤5
预期性
6
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
%
≤9.6
预期性
健康
生活
7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
≥36
预期性
8
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
%
≤21
预期性
9
国家卫生城市数量占比
%
100
预期性
10
国家卫生乡镇数量占比
%
100
预期性
健康
服务
11
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
张
7.0
预期性
12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
人
3.9
预期性
其中:每千常住人口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数
人
0.57
预期性
13
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
人
4.5
预期性
14
每千常住人口药师(士)数
人
0.54
预期性
15
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师数
人
4.5
约束性
16
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
人
在2020年(2.3)基础上增长50%
预期性
17
每千常住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
个
4.5左右
预期性
18
全市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
%
≤55
预期性
19
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
%
≥72
预期性
健康
服务
20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的比例
%
60左右
预期性
21
二级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比例
%
≥85
约束性
22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国家服务能力推荐标准比例
%
30
预期性
健康
保障
23
个人卫生支出占总费用的比重
%
24左右
预期性
四、重点任务
(一)构建完善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1. 健全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健全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专科疾病防治机构为骨干,医疗机构为依托,基层医疗机构为网底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提高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重大疾病防控技术水平,完善流行病学调查、疾病监测等功能,强化监测预警、风险评估、检验检测、应急处置等工作。完善投入保障机制,加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用房面积、装备设备、人员配备等标准化建设。落实各级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职责,配齐二级医院公共卫生科公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落实公共卫生职能。加强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医疗机构疾控工作的技术指导。完善基层疾病预防控制网络,提高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将预检分诊、筛查哨点、计划免疫、隔离观察、心理健康等纳入标准化建设范畴。
2. 强化重大疾病防治。加大血吸虫病、艾滋病、结核病、病毒性肝炎等重点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治力度,努力控制和降低传染病流行水平,有效控制突发急性传染病疫情和境外输入新发传染病疫情。强化心血管疾病、癌症、糖尿病、慢阻肺等慢性疾病筛查和早诊早治,到2025年,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均达到65%以上,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降至9.6%以下。规范精神障碍患者诊断、治疗、康复和随访管理服务,开展心理健康咨询疏导和危机干预服务,严重精神障碍管理率达到90%。健全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建成1所政府办二级精神病专科医院,在二级医院设立精神(心理)科。适当扩大适龄儿童免疫规划,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以乡镇(街、区)为单位保持在95%以上。
3. 加强职业健康保护。建立并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围绕设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检测评价、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职业卫生培训、职业病危害防护、职业健康监护等重点环节,扎实开展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扩大重点职业病和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范围,开展重点职业病、职业性尘肺病人筛查等项目的主动监测,到2025年,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达到90%。建立健全向乡镇(街、区)延伸的职业健康监督执法体制、机制和监管网络,增加职业健康监管人员和卫生监督员,至少配备1名专职职业健康监管人员。建立健全以职业病监测评估、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职业病诊断救治为主体的全市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推动建设市级职业健康重点实验室及质量控制中心。推进职业病防治信息化建设,提升全市职业病防治一体化和监管服务水平。大力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增强全社会职业健康意识,保护劳动者健康相关权益。
4. 提高突发公共事件应对能力。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预案,健全多点触发监测预警机制,建立集中统一高效的指挥和处置体系。加强医防协同建设,完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医疗机构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和监督监管相互制约机制,搭建学科和科研、技术培训、检验检测、信息共享等协作平台。加强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和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强化应急准备,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培训和演练,做好社会层面应急物资和隔离场所储备等,提升突发事件应对和处置能力。
专栏1 疾病防控优化升级工程
疾控机构基础建设项目。实施疾控机构达标建设提升工程,优化疾控机构实验室网络布局,满足区域检测能力需求。加强市疾控中心常规水质安全实验室检测能力。
疾控人才培养项目。强化疾控机构在职人员培训教育,建强各类疾控专业队伍。“十四五”期间,组织现场流行病学人员、公共卫生检验技师骨干参加省级培训,完成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任务。推进在职人员公共卫生学历教育。
专栏2 职业健康能力提升工程
职业病防治人才队伍建设。遴选培养1名首席职业健康监督员、3名“职业卫生+工程”及“职业卫生+职业医学”复合型人才、30名企业职业健康管理人员。
职业病防治科教创新平台建设。建设各级健康企业30家,评选健康达人90名。
(二)高水平推进健康扬中建设
1. 大力开展健康促进工作。广泛开展健康科普进村镇、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活动,引导群众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加强健康教育科普基地建设,组织群众性自救互救知识与技能培训,提升全民自救互救能力。巩固健康促进县(区)建设成果,推进健康促进医院建设,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提供健康科普服务。到2025年,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36%以上。
2. 全方位干预健康影响因素。加快推进控烟行动,广泛开展控烟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烟草(含电子烟)危害的认识,引导全社会主动参与控烟。积极开展无烟环境建设,巩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无烟党政机关建设成果。推行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烟,强化控烟监督执法。到2025年,全市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低于21%。推进合理膳食行动,加强营养健康科普,实施“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等专项行动,控制过量饮酒,降低群众患病风险。
3. 开展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丰富爱国卫生工作内涵,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和卫生镇村长效管理工作,完善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病媒生物防治,促进环境卫生治理。到2025年,在保持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镇称号的基础上,持续做好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镇的长效管理。
4. 推进健康城镇建设。深入推进“健康城市”试点建设,打造卫生城镇升级版。开展健康镇村(社区)、健康企业、健康单位、健康家庭等健康细胞和健康公园等健康支持环境建设,持续提高健康细胞的覆盖率,到2025年,实现省级健康村(社区)全覆盖。完善城市各领域的综合策略和干预措施,推动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发挥典型示范作用,筑牢健康扬中建设的微观基础。
(三)建设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体系
1. 促进优质资源均衡发展。科学制定“十四五”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加快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布局,完成市人民医院华康院区改造、市中医院综合病房大楼、市精神病防治院、八桥区域医疗卫生中心3个国债建设项目及三茅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油坊镇卫生院2个专项债建设项目,积极推动新坝中心卫生院异地新建,扩大医疗资源供给。深入推进县域医共体、专科联盟等建设,明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建立健全医共体内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强化医共体规范化管理和内涵建设,促进区域内医疗资源有效共享,提升区域医疗服务同质化水平。鼓励社会办医院、护理院等接续性医疗机构参与医共体建设,有力推动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持续推进“五大中心”建设,促进区域内公立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推进区域内专科共建,加大区域内服务协同,扩大康复、护理等接续性服务供给。市人民医院完成三级综合医院转设,加大儿科、传染、急诊、重症医学等薄弱专科建设力度,持续推进卒中、胸痛、创伤、高危孕产妇、高危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两家县级公立医院力争创成1-2个省级临床(中医)重点专科,新增3-4个镇江市临床(中医)重点专科,基层医疗机构大力开展“一院一品”建设,提升健康服务能力。
2. 完善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完善重大疫情救治网络,加强市人民医院传染病病区建设,完善设施、设备配置,重点提升传染病危重症救治能力。加快推进油坊镇卫生院传染病隔离备用病区建设。进一步完善县级医院发热门诊规范化建设,推进有条件的基层医疗机构设置发热门诊(发热诊室)。强化呼吸、重症等专科能力建设,建立市级医疗专家库;完善急救转运和采供血服务体系,建设覆盖城乡的院前医疗急救网络体系,按照服务人口和服务半径优化急救分站布局,建强市级院前急救机构,120急救站、市人民医院和市中医院急诊科纳入市域急救医疗网络,推动院前急救网络与院内急救有效衔接,推行急诊急救一体化建设。健全政府主导,市人民医院为骨干、中医院为支撑、发热门诊为哨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共同参与的重大疫情救治体系。
3. 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健全医疗服务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完善医疗质量控制网络,健全医疗质量数据监测、分析和反馈机制,强化医疗质量问题和医疗安全风险预警管理,实现全行业医疗质量精准化、动态化、全覆盖管理。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继续实施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健全医院感染管理组织,落实感染管理责任制,加强院感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加强血液质量安全体系建设,保障临床用血和血液安全。
专栏3 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与服务模式优化工程
推进医疗机构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完成市人民医院三级医院转设工作,推进市中医院服务能力提升。深入推进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带动全市整体医疗服务水平提升。
重大疫情救治能力建设。加强市人民医院传染病病区建设,完善设施、设备配置,强化呼吸、重症等专科能力建设,重点提升传染病危重症救治能力。加快推进油坊镇卫生院传染病隔离备用病区建设。进一步完善县级医院发热门诊规范化建设,推进有条件的基层医疗机构设置发热门诊(发热诊室)。
加大专科能力建设。持续推进公立医院重点专科建设,引导县级公立医院加强呼吸、感染、重症、儿科、急诊等薄弱专科能力建设,加快儿科、精神、重症医学、急救创伤、康复等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到2025年,县级公立医院力争创成1-2个省级临床(中医)重点专科,新增3-4个镇江市临床(中医)重点专科。
加大医院信息化建设。同步实施省医疗服务综合监管系统升级改造,构建电子病历、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建设框架,逐步实现科学化、信息化、智慧化管理,提高管理水平。
深入实施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全面推进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研究建立医院绩效考核结果应用机制,推动转变医院发展方式,构建有利于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外部环境和内部环境。
(四)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提质增效
1. 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优化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布局调整,构建“15分钟健康服务圈”。新建居民区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或家庭医生工作室,依托中心乡镇建设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村卫生室实行乡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全面推进医联(共)体建设,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为服务平台,构建上下贯通、分工协作的城乡居民网格化健康服务体系,为居民提供连续综合服务。
2. 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档升级。深入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着力提升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服务能力,符合条件的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设社区医院。加强甲级村卫生室、家庭医生工作室、专家工作室(联合病房)建设。持续开展基层特色科室建设,充分发挥特色科室省级孵化中心精准帮扶作用,力争80%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1个以上特色科室。到2025年,100%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国家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力争30%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国家服务能力推荐标准。
3. 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向健康管理转型,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标准。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家庭医生签约紧密结合,推行基层首诊式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优先做好重点人群个性化签约服务,扩大签约服务覆盖面,深化签约服务内涵,提高签约服务质量。开展以家庭病床为重点的预约上门服务,大力发展“互联网+签约”服务。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激励机制,调动家庭医生团队积极性。探索建立基层首诊负责制和转诊审核责任制。加强签约服务履约效果考核,建立以签约居民为主体的反馈评价机制。创新基层卫生人员招聘和培养机制,每两年启动一轮基层卫生骨干人才遴选,遴选一批省、市级优秀基层卫生骨干人才。通过“农村订单定向培养”方式,壮大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人员队伍。
专栏4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服务赋能工程
深入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推动城乡符合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设社区医院,持续开展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建设和基层特色科室建设项目,实施卫生人才强基工程,进一步完善家庭医生服务机制,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优化基层网络化服务支撑体系,全面实施基层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提档升级。到2025年,力争全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符合服务能力推荐标准比例达到30%、建有1个以上基层特色科室的比例达到80%,城乡每万服务人口配备35名基层卫生人员。
(五)促进中医药发展
1. 推动中医药服务体系提质扩容。进一步优化全市中医药资源配置规划布局,市中医院综合楼建成并投入使用。完善以县级中医院为龙头,县级综合医院中医科为骨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中医阁”为基础,中医门诊部和诊所为补充,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的中医药服务体系,提供覆盖全民和全生命周期的中医药服务。到2025年,力争全市每千常住人口中医床位数达到1.1张,市中医院力争通过县级中医院服务能力推荐标准。开展等级中医馆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馆”标准化建设率达到100%,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 “中医阁”建设力争实现全覆盖。深化医共体内部中医联盟内涵建设,实施“互联网+”中医药健康服务。
2. 全面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加强市中医院在感染性疾病、重症、呼吸、急诊急救等方面的能力建设,围绕中医肛肠、骨伤、脾胃、儿科、妇科、针灸推拿等优势专科建设,实施中医临床优势专科和学科培育工程,力争创成1个三类省级以上中医重点临床专科,建成1-2个市级中医重点临床专科。强化中医医院以中医药服务为主的办院模式和服务功能,推进中医经典病房建设,升级中医药“治未病”健康工程和康复服务能力工程,市中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推进中医药与养老服务、妇幼保健等的融合发展。推动市人民医院中医科示范科建设,不断提高综合医院中医科建设和发展水平。推进中医药全面融入基层卫生健康服务,实现中医药在家庭医生团队服务中的全覆盖,“中医馆”和“中医阁”稳定开展中医服务分别达到15项和8项。加强中西医协同和会诊体系建设,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
3. 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医药人才保障,构建师承教育与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和继续教育有机结合、贯穿中医药人才发展全过程的中医药师承教育体系。加大中医药人才培养,鼓励中医药人员参加在职学历教育、继续医学教育和中医药远程教育,搭建名师带徒、外出培训等平台,培养中医药领军人才、骨干力量、青年后备医师。鼓励西医人员参与“西学中”教育,努力培养更多高层次中西医结合人才。规范开展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助理全科医生培养,加强中医护理、中药等特色人才培养,促进各类中医药人才竞相发展。
4. 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持续开展“中医中药中国行”“中医药就在你身边”“中医巡诊巡讲”等中医药文化传播活动。深入推进中医药文化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进机关、进校园,加强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角建设,进一步提升群众中医药文化的知晓率与满意度。
专栏5 中医传承与创新发展工程
中医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市中医院综合楼建成并投入使用。
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开展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区)、基层等级“中医馆”、“中医阁”建设。力争创建三类省级中医重点临床专科1个,建成市级中医重点临床专科1-2个。中医馆标准化建设达100%,中医阁建设比例力争达到100%,大力推广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
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完成第三批镇江市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人的培养工作。开展中医基层卫生技术人员、中医全科医师、住院医师培训。
(六)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1. 着力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实施老年精神关爱项目。深入开展“敬老月”活动,组织创建全国、省、市“敬老文明号”和“老年友好型社区”,紧紧围绕提高老年人社区生活质量,通过设施提质、服务优化、环境改善、关爱细致等方面建设和支持,着力解决老年人在居住环境、交通出行、健康服务、养老服务、社会参与、精神文化生活等方面不足,不断提升社区建设水平和服务质量。到2035年底,全市实现江苏省老年友好型社区全覆盖。评选“百佳孝星”、孝亲敬老模范人物。
2. 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优化老年医疗资源配置,建立完善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综合医院老年医学科为核心,居家和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引导基层医疗机构拓展服务范围,向医养融合、康复护理转型。深入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并实质化运行,不断提升老年医学科内涵建设,鼓励社会资本设置护理院。积极开展江苏省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积极推进安宁疗护服务发展,支持医疗卫生机构、医养结合机构开展安宁疗护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安宁疗护床位,建立机构、社区、居家相衔接的安宁疗护工作机制。总结新坝中心卫生院开展省级安宁疗护试点工作的经验,以点带面将安宁疗护工作与“智慧医养结合护理病房” 深入融合,实行院内院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宁疗护新模式。到2025年,二级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比例达到85%以上,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成率达到95%。
3. 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养老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按规定设置医疗卫生机构,推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多种形式合作。推进社区嵌入式医养结合机构发展,增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老年、康复、护理床位。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重点为居家高龄、重病、失能等老年人提供家庭病床、上门巡诊等医疗服务。加大医养结合人才培训力度,加快医养结合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质量,强化医养结合服务监管,建立医养结合服务信用评价和跨部门联合惩戒机制。推进“互联网+家庭病床”项目的实施,打通一站式智能医养服务体系,无缝衔接家庭养老与医疗服务。将医养结合机构纳入医联体、医共体建设,建立完善医养协作和“双向转诊”机制。到2025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老年、康复、护理床位占比达到35%以上。
4. 提高老年健康素养水平。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普及老年健康知识和中医养生文化,提升老年人健康素养。实施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项目,开展老年人营养改善行动,深化老年人心理关爱服务。加强老年人群重点慢性病、失能、神经退行性疾病等早期筛查、早期干预及分类管理,构建老年健康危险因素干预、疾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失能预防三级预防体系。到2025年,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达到78%左右。
(七)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1. 进一步优化生育政策。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引导鼓励育龄妇女生育二孩、三孩,积极落实完善配套生育支持措施,提升家庭发展能力,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出生人口性别比正常,构建生育友好的社会环境。建立健全人口监测体系,密切监测生育形势和人口变动趋势,加强人口预测预警,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保障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对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制度和优惠政策。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组织参与的扶助关怀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计生协会作用,建立健全精神慰藉、走访慰问、志愿服务、保险保障等制度,维护好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和谐幸福。
2. 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提升二级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和水平。严格执行母婴安全制度规范,充分发挥市人民医院救治中心作用,提高妇幼危急重症救治能力。提升妇幼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质量,加强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项目质量管理,规范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措施,落实基本避孕服务,提高妇女生殖健康水平。加强儿童重点疾病防治,每千名14岁以下儿童儿科医师数达0.85人左右。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措施,强化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效果,减少严重致死致残出生缺陷发生。完善妇幼健康服务规范和技术标准,建立分级服务和质量检查制度,推进妇幼保健重点学科和重点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妇幼健康优质服务资源下沉,增强母婴急救能力。强化儿童疾病防治,推进儿童早期发展综合服务,改善儿童营养状况,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全方位促进儿童健康发展。强化母婴保健专项技术行业监管和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从事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机构和人员持证执业率达100%,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率稳定在95%以上。
3. 健全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大力发展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大力推进“一街道一乡镇一普惠”,深入开展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构建完善“1+N”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实现普惠托育服务提质扩面。增加托育服务供给,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财政补贴、提供场地、减免租金、税费优惠等政策措施,支持各类主体兴办普惠托育机构,增加普惠托育服务有效供给,支持社区托育服务,鼓励幼儿园发展托幼一体化服务,支持用人单位提供托育服务,支持引导家庭托育点规范发展,健全多元化、多样化、普惠安全的托育服务体系。到2025年,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左右,建成1家示范性托育机构。落实托育机构设置管理标准规范,施行备案登记制度,加强托育机构监督管理,推进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
专栏6 “一老一小”健康保障工程
组织实施“一老一小”健康保障工程,包括老龄健康保障工程、妇幼健康保障工程和婴幼儿照护服务工程。
加大护理院和医养结合机构等老年健康服务资源供给,推进县级公立医院老年医学科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互联网+家庭病床”项目实施,强化老年健康人才队伍培养,提升老年人健康素养。到2025年,建成2所以上护理院;部署完成“全省老年健康服务管理信息系统”。
加强妇幼保健服务机构建设。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幼健康规范化门诊建设,建成1-2个省级示范规范化门诊。组织实施母婴安全行动提升计划和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保障孕产妇安全分娩,提升儿童健康水平。新增1-2个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免费项目,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开展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稳定在90%以上,在园儿童眼健康档案覆盖率达到 85%以上。
大力发展婴幼儿照护服务,为家庭提供科学养育指导,对确有照护困难的家庭或婴幼儿提供必要的服务。倡导以家庭为主的育儿模式,持续开展“成长小屋 托育服务进社区”公益活动,加强对婴幼儿健康、家庭抚养和早期发展的科学育儿指导。建立完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开展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落实普惠托育民生实事项目,建设一批普惠性、示范性托育机构,形成家庭为主、托育补充、普惠优先、安全健康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格局,满足群众对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
(八)完善智慧健康服务体系
1. 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共建共享共用。加强医疗卫生领域专用网、互联网和物联网等网络建设,加快推进省卫生健康云平台对接,建成扬中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以智慧健康项目建设为基础,开发“整岛一体化”医共体业务管理、互联网医院应用、医疗保障应用、卫生健康运行监管体系和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完成基层信息系统提档升级,实现健康医疗信息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依托平台建设,实现医共体基础信息统一管理、医共体资源共享共用共管。健全完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提升标准化动态管理水平,为全方位全周期居民健康管理提供保障。稳妥推进医疗健康数据开放,以便民惠民需求为导向,推进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向本人开放。研发和提供数据分析智能化产品,通过深度视角分析数据,做到数据实时分析、趋势预判、指标关联分析和影响因子分析,实现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早识别、早预警和早处置,提升传染病防控能力。
2. 加强智慧医院建设。大力发展智慧医疗,以患者为中心优化就医流程,健全“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体系,构建智慧医疗应用生态。完善面向基层的远程医疗服务,积极开展网上预约、线上支付、在线随访、健康咨询等互联网健康服务,提升群众就医体验。探索医联体互联网医院建设,通过互联网医院进行医联体内人员、设备、信息等资源的共享,提高居民就医的便捷性。推广使用结构化电子病历,完善临床数据采集、存储、交换、利用机制,加强医院信息集成平台和临床大数据科研平台建设。完成公立医疗机构信息系统升级改造,满足国家互联互通评测、电子病历和智慧医院建设要求。
3. 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促进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5G等为核心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医疗卫生领域的深度融合,围绕急诊救治、重症监护、中医诊疗、医院管理、智能疾控、健康管理等,拓展丰富5G医疗健康领域应用场景,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模式。推动医疗健康物联网感知设备统一接入、集中管理和数据共享利用,促进物联网在病患看护、远程诊断、远程医学教育、远程手术指导、医废管理和药品追踪等领域的应用示范。加强大数据安全体系建设,构建主动防控的网络安全保障体系,提升安全风险管控和感知水平,提高通报预警和重大安全事件应急响应处置能力。完善全民健康网络与信息安全相关制度,加强卫生健康网络信息安全,有效保护个人隐私和医疗健康信息安全。
专栏7 智慧健康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居民健康信息化工程。以智慧健康项目实施为核心,强化省、市、县三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服务协同。以数据要素为核心,加强信息标准应用和数据治理,完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等基础数据库建设。
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应用工程。推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医疗服务深度融合。推进5G基础设施与医疗卫生机构基建项目协同开展,围绕急诊救治、重症监护、手术示教等环节,开展5G+医疗健康应用试点项目建设。
“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提升工程。继续推进互联网医院建设,推动线上线下一体化及诊前、诊中、诊后接续服务。充分发挥互联网医院在基层医疗服务中的作用,有序促进分级诊疗,推进实现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共享调阅服务。加快实现远程心电、远程影像、远程会诊等覆盖全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工程。提升健康医疗大数据临床应用水平,推动临床和科研数据资源整合共享,提升医学科研及应用效能,加快智慧医疗发展。开展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部署全省医疗机构传染病监测预警系统。
(九)打造学科和人才建设新高地
1. 完善人才引进培养机制。更大力度实施医学领域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十四五”期间力争引进医学领军人才团队、医学领军人才项目2个,引进医学博士2名。完善《扬中市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实施意见》,积极参加省“333”、镇江市“169”、扬中市“321”医学领域人才选拔培养工程,通过导师带教、跟岗培训、项目支持、学术交流等多种措施选树培育医学领军人才2名、医学新秀人才10名、公共卫生人才5名,构建定位清晰、衔接有序的医学人才培养体系。
2. 实施卫生人才强基工程。开展基层卫生人才统一招聘,完善“县管乡用”各项配套制度。完善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健全全科医生和基层卫技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机制。深入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加强公立医院年度绩效考核,动态调整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水平;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类保障、二类管理”政策。科学制定高层次卫生人才和基层卫生骨干人才标准、范畴及相应薪酬政策。完善城乡对口支援制度,深化医联(共)体建设,推动医师执业有序流动,促进优秀卫生人才下沉和科学配置。
3. 提高医学科研和成果转化能力。加强与国内三甲医院的交流与合作,不断深化名医工作站内涵建设,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在更高的起点上推进薄弱专科逐步发展、特色专科不断强化。加强与高等医学院(校)紧密结合,开展校地合作,打通人才引进绿色通道,打造人才培养、科研合作基地,形成产学研链条。
专栏8 医学科技人才能力提升工程
建立学科建设、专科建设与人才培养联动机制,促进资金、人才、项目等相关资源优化整合,推动转化医学平台建设,构建协同创新新局面。以临床重点专科的学术带头人为基础,培养一批医德高尚、技术精湛,能够引领和推动学科发展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围绕严重影响我市居民健康水平的关键性、基础性和共性问题,加强研究资源整合与协同网络建设,支持不明原因传染病和其他重大疾病防治的关键技术研究。
(十)推进卫生健康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1.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化分级诊疗制度改革,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不断完善医共体内外部治理体系,加强医共体管理和考核。健全首诊负责制和转诊审核责任制,发挥医保支付杠杆作用,促进医疗机构上下联动、分工协作。大力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进一步提升预算管理能力,全面落实医院全成本核算,强化内控制度与内审体系的建设,完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机制和评价体系,强化考核评价结果运用,提升运营效率与质量。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开展公立医院财政投入绩效评价,利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加强公立医院预算执行审计监督,规范收支行为。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推动医疗卫生机构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逐步形成以基本药物为主导的“1+X”用药模式。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价机制,将更多慢性病、常见病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纳入集中带量采购等。根据“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推动建立以合理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深化总额控制下多元复合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深化医保按病种分值付费(DIP)国家试点和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DRG)省级试点工作,提高医保基金使用绩效。建立健全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合理制定并落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标准并建立动态核增机制。
2. 强化法治建设。从普法、执法等层面推进卫生健康法治建设,构建制度完备、普法深入、执法严格、惩戒有力的卫生健康法治体系。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起草规范性文件,加强评估论证,保证规范性文件质量。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加强卫生健康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控制。加强医院法治建设,将医院法治工作与医疗业务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并纳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不断提升依法治院的水平。深化卫生健康“放管服”改革,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化管理,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深化卫生健康“不见面审批(服务)”,落实电子证照系统建设部署,促进卫生健康政务服务便利化,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开展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大力推动《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传染病防治法》《中医药法》等卫生健康领域法律法规的全面实施,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全面提升卫生健康系统普法依法治理水平。依法打击涉医违法行为,完善医务人员执业的法治环境,营造促进医患和谐的舆论氛围。
3. 强化行业综合监管。落实省、市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完善由政府主导,相关部门共同参加的综合监管协调机制,加强全行业、全过程监管,强化综合监管督察,建设专业、高效、规范、公正的卫生健康监督执法队伍。建立健全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卫生健康行政执法网络,合理增加执法人员配备数量。开展卫生健康监督机构规范化建设,严格履行卫生监督执法职能,高质量完成“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聚焦医疗服务、职业健康、公共卫生等重点领域,深入开展专项监督工作,建立多元化监督机制,提升监督执法效率。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推进在线监测、在线监控、跟踪溯源、风险预警等非现场执法手段在卫生健康监督执法领域的应用,积极探索“互联网+执法”体系,实现部门内、外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应用。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将重要健康指标纳入考核指标,健全考核机制和问责制度。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将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提到更加突出位置,协同做好跨区域疫情调查处置、预防接种数据共享、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合作等工作,推进健康促进一体化。各相关部门切实履职,做到部门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注重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二)加大投入力度
积极推进落实各级政府卫生健康投入责任和政策,建立多渠道、多样化、持续性的卫生健康投入保障机制,强化在基本医疗、公共卫生、中医药事业发展、药品供应保障、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经费保障和政策支持。大力推进健康产业发展,支持社会组织和企业投资健康领域,积极培育健康管理、医养康养、老年健康、婴幼儿照护等健康服务新业态,加快形成内涵丰富、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的健康服务业体系,满足人民多样化的健康服务需求。
(三)广泛宣传引导
以全力推动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增强人民群众的健康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主题,广泛宣传新时期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和“十四五”时期卫生健康发展目标任务,普及卫生健康科学知识,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倡导尊医重卫。有效防范化解医患矛盾,着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注重舆论引导,及时回应民众关切和社会热点。推动社会大众和多元主体共建共享卫生健康事业,努力营造“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监测评估
完善规划执行闭环管理机制,建立监测评估制度,建立规划执行项目化、清单化、责任化推进机制,加强规划执行情况评价,特别是重大项目的推进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和统筹研究解决实施中的问题。建立常态化、经常化的督查考核机制,强化激励和问责,督促规划各项任务落地落细落实,对落实不力的部门和单位,加强督查和约谈,增强规划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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