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动物疫情应急响应方案解读

为准确理解《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相关内容,确保工作有效落实,现就《应急预案》出台的背景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一、背景依据...


为准确理解《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相关内容,确保工作有效落实,现就《应急预案》出台的背景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为建立科学、规范、有序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机制,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消灭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最大限度地减轻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对畜牧业及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农业农村部印发的《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第五版)》《云南省动物防疫条例》《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云南省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普洱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普洱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修订本预案。

二、主要内容

《应急预案》包括八部分。由总则;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监测、预警和报告;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响应和终止;善后处理;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的保障;各类具体工作预案的制定;附则组成。

(一)总则:主要明确了:一是修订目的:为建立科学、规范、有序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机制,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消灭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最大限度地减轻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对畜牧业及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二是修订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农业农村部印发的《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第五版)》《云南省动物防疫条例》《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云南省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普洱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普洱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修订本预案。三是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分级:根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性质、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将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四个级别。四是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突然发生,对养殖业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威胁、危害,以及可能对社会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危害的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五是工作原则: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各级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快速反应,高效运转。各级人民政府及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体系、应急反应机制和应急处置制度。预防为主,群防群控。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和防疫知识宣传,提高全社会防范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意识。

(二)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主要明确了:一是应急指挥机构:镇沅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全县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各乡(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二是指挥部的组成和职责:县人民政府县长,担任镇沅县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常务副指挥长,分管维稳、商务的领导担任副指挥长,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主要领导担任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分管领导担任副主任,负责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作出处理疫情的重大决策。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性质和应急处理需要确定,主要由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镇沅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委宣传部(新闻办)、县外事办、县邮政分公司等部门组成。三是日常管理机构: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负责全县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的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能是:依法组织协调有关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负责组织制定突发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技术方案,组织兽医人员开展疫病防控工作;负责疫情的监测、预警,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迅速对疫情做出全面的评估,及时收集、统计、整理上报疫情;根据预防控制工作的需要,依法提出对有关区域实行封锁等建议;紧急组织调拨疫苗、消毒药品等应急防疫物资供应;提出启动、停止疫情应急控制措施的建议;组织对消灭疫情及补偿等费用和疫情损失的评估;组织对兽医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有关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知识和处理技术的培训,指导乡(镇)制定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指定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的日常管理工作。四是专家委员会: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组建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处理专家委员会。五是应急处置机构: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六是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组织体系框架图。

(三)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监测、预警和报告:主要明确了:一是监测: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重大动物疫病监测工作的领导和监督,保证监测工作质量。要会同林草、卫健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组织开展重大动物疫病的监测。二是预警: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根据动物防疫机构提供的监测信息,按照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分析其危害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及时做出相应级别的预警,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预警级别。三是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县、乡(镇)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及其隐患,有权向上级政府部门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职责的部门、单位及个人。

(四)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响应和终止:主要明确了:一是应急响应的原则:发生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时,事发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作出应急响应。同时,遵循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发展的客观规律,结合实际情况和预防控制工作的需要,及时调整预警和响应级别。根据不同动物疫病的性质和特点,注重分析疫情的发展趋势,对态势和影响不断扩大的疫情,应及时升级预警级别和响应级别;对范围局限、不会进一步扩散的疫情,应相应降低响应级别,及时撤销预警。二是疫点、疫区、受威胁区划定:以病畜禽所在的养殖场(户)、养殖小区、自然村、交易市场、屠宰场、运载病畜禽的车辆等为疫点。三是应急响应:确认发生Ⅰ级重大动物疫情时,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立即向县人民政府建议启动县级应急预案,由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和指挥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消灭工作。对超出县级人民政府处理能力的,由县人民政府向市人民政府申请启动市级应急响应机制。四是应急处置人员的安全防护:确保参与疫情处理人员的安全。针对不同的重大动物疫病,特别是处置人畜共患病,应急处置人员配备、穿戴防护服,必要时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接种相应的疫苗,定期进行体检。五是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响应的终止:疫区内所有的动物及动物产品按规定处置后,经过该疫病一个最长潜伏期无新病例出现。县级启动的Ⅰ~Ⅳ级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响应的终止,经县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处理专家委员会评估,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报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向县人民政府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由县人民政府批准宣布。

(五)善后处理:主要明确了:一是后期评估。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消灭后,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有关人员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处理情况进行评估。二是表彰奖励:县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对参加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作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扬;对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中英勇献身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追认为烈士。三是责任追究:对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扑灭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四是灾害补偿:按照国家和省有关重大动物疫病灾害补偿的规定,确定数额标准,按程序进行补偿。补偿的对象是为扑灭或防止重大动物疫病传播,畜禽或财产受损失的单位和个人;补偿标准执行财政部和农业农村部的规定。五是抚恤和补助:县、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伤、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六是恢复生产: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扑灭后,取消贸易限制及流通控制等限制措施。根据各种重大动物疫病流行的特点,对疫点和疫区进行持续监测,符合要求的,方可重新引进动物,恢复畜牧业生产。

(六)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的保障: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县人民政府应当积极组织协调农业农村、卫生健康、财政、发展改革、交通运输、公安、市场监管、工信、应急、民政、生态环境等部门,做好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处理的应急保障工作。主要明确了:一是通信与信息保障:县指挥部应将车载电台、对讲机等通讯工具纳入紧急防疫物资储备范畴,按照规定做好储备保养工作。工信部门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紧急情况下的电话、电报、传真、通讯频率等给予优先待遇。二是应急资源与装备保障:县、乡(镇)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预备队伍,具体实施扑杀、消毒、无害化处理等疫情处理工作。预备队伍由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公安、市场监管、应急等部门组成,且相对稳定。三是技术储备与保障:县、乡(镇)人民政府要建立重大动物疫病防治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会负责疫病防控策略和方法的咨询,参与防控技术方案的策划、制定和执行;开展动物疫病诊断技术、防控技术、防治药物等的研究,做好技术储备工作。四是培训和演练: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对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预备队的成员进行系统培训。五是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利用广播、影视、报刊、互联网、知识手册、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对社会公众广泛开展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宣传动物防疫科普知识,指导群众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对待突发重大动物疫情。要充分发挥有关社会团体在普及动物防疫应急知识、科普知识方面的作用。

(七)各类具体工作预案的制定:主要明确了与本预案相关的县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根据本预案的规定,制定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具体工作方案,报县人民政府备案。乡(镇)人民政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参照本预案并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组织制定本行政区域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

(八)附则:主要明确了有关名词术语说明;预案管理和更新;预案解释部门:本预案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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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恽若薇
    恽若薇 2025年09月02日

    我是利天创世的签约作者“恽若薇”!

  • 恽若薇
    恽若薇 2025年09月02日

    希望本篇文章《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动物疫情应急响应方案解读》能对你有所帮助!

  • 恽若薇
    恽若薇 2025年09月02日

    本站[利天创世]内容主要涵盖:国足,欧洲杯,世界杯,篮球,欧冠,亚冠,英超,足球,综合体育

  • 恽若薇
    恽若薇 2025年09月02日

    本文概览:为准确理解《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相关内容,确保工作有效落实,现就《应急预案》出台的背景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一、背景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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